欢迎来到七百招商网! 登录 免费注册 城市站

七百招商网,特医产品,特膳食品,孕婴童,展会招商网,OEM招商网,化妆品,药妆,男性用品,进口保健品,女性用品,SEO,保健食品,保健品招商,保健品加盟,保健品代理,保健品批发,会销,保健品厂家,保健品OEM贴牌,性保健品,成人保健品,女性保健品,男性保健品,老年人保健品,小蓝帽,食谱,美食
13793154527
客服电话: 8:00 - 17:00

首页>资讯>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
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09-05-02  发布者:佚名  共阅4137次  字体:

  为深入贯彻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503号),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,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,日前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:

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的所有产品(特别是非药品类产品),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,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,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。

  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无批准证明文件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、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名以及厂址无中文标识的产品;不得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、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、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。

2008年12月19日 发布

[打印本文] [返回顶部] [关闭该页]
上一篇文章:没有了
下一篇文章:宝宝用的防晒霜哪个牌子好 宝宝防晒霜怎么洗干净

网友评论

 暂无评论

发表评论

答案
  • 登录网站
    点击下方
    免费注册
  • 寻找产品
    点击广告位查找
    热门产品查找
    点击搜索查找
  • 留言,电话咨询
    电话咨询厂家
    页面留言咨询
    在线咨询客服
  • 双方洽谈
    双方沟通相关事宜
    代理要求
    厂家政策支持
  • 合作成功
    进行考察核实
    签订合同
    代理成功
  • 友情提示::七百招商网所展示的信息由展示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.
    本网站不参与、不提供任何交易服务,不为具体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,对企业发布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,投资有风险,合作需谨慎,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,谢谢合作!
    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本网站发布信息,请严格遵守“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”及保健品行业相关法规,杜绝虚假违法广告,共同打造绿色交易平台。
         备案号:鲁ICP备2021012912号-2
    Copyright ©    七百招商网  All Rights Reserved